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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6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6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政策解读封面

内容摘要:海关总署于2026年8月14日发布第116号公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中方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进口。公告未列明具体动物制品范围、检疫卫生要求细节或企业名单,仅明确开放进口的总体原则。相关进口企业应关注后续配套文件或详细规定。

公告主要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6号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中方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进口。

适用业务范围

该公告适用于拟从哈萨克斯坦进口动物制品的企业和个人,但须符合公告中提及的检疫和卫生要求。原文未明确“动物制品”的具体定义,也未列出允许进口的商品编码或产品种类清单,需以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具体检疫和卫生要求为准。

企业核查清单

相关企业应核查:1. 自身进口产品是否属于公告所指的“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范围;2. 是否符合公告中提及的检疫和卫生要求,具体细节是否已公布;3. 现有进口业务是否可能需要按照新规定调整流程或补充材料。建议企业主动联系主管海关或咨询专业机构,确认具体执行标准。

原文未进一步说明的事项

原文未说明具体的检疫和卫生要求内容,未列明允许进口的动物制品类型、来源动物种类、加工状态等细节,也未提供企业注册或产品准入名单,更未提及税率或检验检疫费用等执行细节。原文未明确这些事项,企业需关注后续公告或咨询海关。

原始来源

海关总署(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转载):查看原文

本文依据公开权威来源整理,仅作行业信息参考。具体申报、归类、税务及合规操作请以主管机关最新文件和企业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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