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8月12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废止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未提及替代措施或具体业务调整。相关企业应关注其业务是否依赖已废止公告的监管要求。
公告明确内容
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决定废止2018年第79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适用业务范围
原文未说明2018年第79号公告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或监管对象。
企业核查清单
企业是否有涉及该公告的申报业务?
现有业务是否依据该公告办理过备案或审批?
被废止的公告是否包含企业正在利用的便利措施?
原文未进一步说明的事项
原文未说明废止原因、替代性监管要求或过渡期安排。
未提及2018年第79号公告的具体内容或影响范围。
未给出企业后续操作指引或联系方式。
原始来源
本文依据公开权威来源整理,仅作行业信息参考。具体申报、归类、税务及合规操作请以主管机关最新文件和企业实际情况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