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26年8月11日,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发布商救济进一函〔2026〕54号,指出自巴西进口的牛肉于2026年8月10日已达到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7号规定数量的90%。根据该公告,当进口数量达到规定数量100%的第3日起,将在现行关税基础上加征55%关税。建议相关企业持续关注规定数量使用进度。
公告明确内容
商务部贸易救济局于2026年8月11日发布执行提示,自巴西进口的牛肉在2026年8月10日已达到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7号规定数量的90%。
根据公告2025年第87号,当进口数量达到规定数量100%的第3日起(含当日),将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55%关税。
适用业务范围
该提示适用于自巴西进口的牛肉,原文未进一步说明具体进口方式。
企业核查清单
建议核查:企业当前自巴西进口牛肉的累计数量是否已达到或接近规定数量的90%?
建议核查:企业进口的牛肉是否属于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7号列明的保障措施覆盖商品范围?
建议核查:若已达到90%,企业后续进口计划是否需调整以应对可能加征的55%关税?
建议核查:企业是否有关联方或代理进口巴西牛肉,需合并计算规定数量使用量?
原文未进一步说明的事项
原文未说明规定数量的具体数值或配额总量。
原文未说明加征55%关税的具体税号或商品编码。
原文未说明是否适用于从其他国家进口牛肉。
原文未说明达到100%后的执行细则,如加征关税的起止时间或豁免条件。
原始来源
本文依据公开权威来源整理,仅作行业信息参考。具体申报、归类、税务及合规操作请以主管机关最新文件和企业实际情况为准。
